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把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在员工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导师制在师生之间建立了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员工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导师不仅要指导员工的学习,还要指导员工的生活,进行德育教育,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
第二章 实施导师制的目标
第三条 工作目标
(一)发挥教师对员工的亲和力,对员工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员工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二)挖掘员工的发展潜能,使员工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员工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挥,满足员工个性化发展的需求。
(三)通过导师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引导和指导,使员工做到人格上自尊,学习上自主,生活上自立,行为上自律。
(四)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第三章 师生选配原则
第四条 师生选聘与分配
(一)经个人自荐、专业推荐、学院审定,最终确定各专业本科生导师名单。
(二)凡是公司教职工均有义务承担此项工作。
(三)各年级原则上按照专业进行选配导师,即各专业员工选择本专业老师担任导师。
(四)导师与员工的分配,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数量均衡、合理搭配的原则统筹安排。
第四章 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与职责
第五条 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熟悉公司产品规律、教学管理和员工管理的相关规定,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二)恪守职业道德,人格高尚,品行优异,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具有敬业精神。
(三)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学习指导能力,能胜任员工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考研辅导、创业就业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第六条 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
(一)引导员工进行学业和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负责员工的学业指导,指导员工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员工解决学业上的困难。引导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习兴趣,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指导员工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员工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指导员工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为员工科研能力训练提供机会和平台。
(四)就员工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加强与年级辅导员的沟通交流。
(五)指导教师应不断增强育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根据学院要求和员工特点,制定导师工作计划,主动联系员工,每学期应与员工见面不少于3次,并在专用工作手册上做好相关记录以备考核。
(六)本科生导师要和所指导的员工共同制定《本科生导师制员工培养计划》,对员工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
(七)每个学年需提交《本科生导师工作总结》。
第七条 对员工的要求
(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主动探索能力,尊重导师并能积极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二)按时参加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学院或导师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定期主动向导师汇报学习情况。
(三)员工是导师制活动的主体,导师是配合员工学习的客体,在导师正常组织的活动外,员工应主动与导师联系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四)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与导师见面,根据导师意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个人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
(五)本科生每学期的阶段目标规划必须征得导师意见。
(六)每学年要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第五章 考核与表彰
第八条 考核
(一)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评价机制。每学年学院根据导师工作态度、被指导员工进步表现及员工对导师的评价等方面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考核。
(二)本科生导师制属有酬劳务。考核合格,每学期每生按1.5学时计算。
第九条 表彰
根据考核情况,每学年评选出优秀导师若干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职称晋升以及各种评优挂钩。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伟德BETVLCTOR
2013年4月3日